为加快推进 “人才强区” 战略,建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宁波市第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有志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具备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医生岗位所学专业须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能通过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备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1。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签约、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流程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9 时 —5 月 22 日 16 时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入 “2026 年宁波市鄞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端口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妥善保管报名序号。
资格初审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 9 时 —5 月 26 日 16 时
按报名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查询及再次报名时间:2026 年 5 月 27 日 9 时 —16 时
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不得改报,未通过可在规定时间再次报名接受初审。
缴费确认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9 时 —6 月 1 日 16 时
初审通过人员网上缴费,收费标准 50 元 / 科;报名成功以缴费确认为准,不建议使用信用卡缴费。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指标 3 倍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官网人事信息栏公布。
被取消岗位且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可在岗位取消公示当日起 1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改报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 年 6 月 4 日 9 时 —6 月 6 日 9 时 30 分
已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采用笔试 + 面试方式,笔试、面试均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
笔试
初定 2026 年 6 月 6 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闭卷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 100 分。
合格线划定:岗位笔试平均分 60 分及以上,合格线为 60 分;平均分低于 60 分,以平均分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直接淘汰。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指标 1:3 比例(招聘 3 名及以上按 1: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同分一并入围。
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资格复审安排,笔试结束 15 个工作日内在鄞州区卫健局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纸质报名材料现场复审,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
主要测评口头表达、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答题准确度及举止仪表,满分 100 分,低于 70 分淘汰。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50% + 面试成绩 ×50%,满分 100 分。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 1:1 确定签约、体检及考察人选;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同分则加试。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名单,面试结束 3 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布。
(三)签约
入围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场签约,拒绝签订拟聘用协议视为放弃;签约后无正当理由违约放弃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库。
(四)体检与考察
由鄞州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鄞州区卫健局、人社局官网公示 7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且按期取得学历学位的,办理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有异议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拟聘用人员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递补规则
资格复审未通过、自动放弃,且在面试开始 24 小时前确认不参加的,可在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放弃或迟到缺考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公告发布之日起 1 年内,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放弃、不合格、资格取消等空缺,卫健局可视情决定递补,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资格,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报名及提交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人员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按浙江省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执行。
户籍生源、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取得时间计算截止:2026 年 5 月 11 日。
2026 届应届生须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博士放宽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国境外毕业生须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未按时取得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最低 5 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时间);医共体岗位人员须服从医共体内部岗位流动调配。
未取得对应执业资格的入职人员,须在聘用后 3 年内考取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规培应届生当年就业按应届生对待;规培合格本科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硕士同等资格对待,规培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匹配。
与领导干部存在亲属回避关系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落实事前报备与委托面试制度,未落实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专业认定参照教育部本科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国境外相近专业以主干课程认定,专业名称调整的需院校出具专业一致证明。
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 2026 届在校生不得报考,在校生不得以已取得学历跨届报考,不接受辅修专业报考。
鄞州区卫健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农业家庭户拟聘用人员,须在试用期内办理农转非;入职需按规定清理农村股权、宅基地等相关待遇。
各岗位咨询电话、监督电话详见附件 1 招聘岗位表。
本文来源:2026年宁波市第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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