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13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始建于1937年,最初为“镇江铁路医院”,1958年以“兰州医院”进疆后更名为乌鲁木齐铁路中心医院,2004年整建制移交新疆医科大学,是自治区首批命名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中心地带,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医院是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十佳标兵单位、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2025年荣膺新疆卫生健康系统近十年首次专项表彰荣誉——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
医院定位是“立足新疆、面向西北、辐射中亚,建成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技术强、服务优、管理精、群众满意的研究型医院”,秉承“仁爱 博学 敬业 创新”的院训,“患者至上、质量为本、服务一流”的服务宗旨,努力打造“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文化一流”的区域性医疗中心。
目前编制床位1000张,开放床位1100张。配备美国GE3.0T核磁、大型C型臂数字减影机、美国瓦里安Trilogy直线加速器等一系列先进设备。设置临床医技科室54个,行政职能科室20个,临床医学院机构2个,公共卫生机构1个。有心血管内科、骨科、妇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重症医学科等22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
医院先后通过国家PCCM评审、疆内首家通过国家级高血压达标中心再认证,荣获国家慢阻肺、哮喘两项专病照护能力“优秀单位”,获批国家级心血管病护理及技术培训基地,中国抗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整合临床培训基地,肿瘤整合防筛培训基地,中国肺癌防治联盟肺结节诊治分中心,全国第四批“CAAE一级癫痫中心”,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新疆首批“头痛门诊”。内分泌科、妇科是新疆医科大学重点支撑学科。
医院在疆内率先开展聚焦超声消融(海扶刀)手术治疗子宫肌瘤、子宫腺肌病及胎盘植入等妇科疾病。肝胆胰脾各级开腹手术、腹腔镜手术,包括左右半肝切除、肝左右三叶切除等各项高难度手术技术成熟。先后完成全国首批经导管三尖瓣环成形术(K-Clip®),西北首例Netrod®RDN高血压微创介入手术,疆内首例方向性电极脑起搏器系统植入手术、无衍射环多焦点人工晶体植入白内障手术、体外微孔开窗主动脉夹层修复术、腹腔常温联合全身化疗治疗术、磁牵引辅助腹腔镜胃癌根治术,疆内首家应用国产ECMO成功救治心脏危重症患者、全疆首批应用智能温控超高功率消融导管(QDOT)指导下的射频消融术治疗房颤。医院“五大中心”建设成果显著,卒中中心获得国家高级卒中中心称号并顺利通过现场指导评估,胸痛中心顺利通过国家级再认证工作。
医院承担临床医学专业教学、轮转及科研指导工作,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设置齐全,多媒体教室功能完备,是第一批国家级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共有15个专业。2018年获批普通外科学专培基地,连续7年承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试,普通外科学专培结业首考通过率连续5年100%。药学部是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肾病科是自治区血液透析培训基地。
医院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助力高质量发展,为增进
各族人民健康福祉、建设健康新疆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2026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13名,其中医师38名、药师3名、护理60名、技师9名、其他专技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岗位要求有国家级医师、护士资格证;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5年7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7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7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7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50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7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九)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3.党纪、行政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6.现役军人、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采取考核制方式的岗位:岗位编码BW052001、BW052002、BW052003、BW052004、BW052005、BW052006、BW052007、BW052008、BW052009、BW052010、BW052011、BW052012、BW052013、BW052014、BW052015、BW052016、BW052017、BW052018、BW052019、BW052020、BW052021、BW052022、BW052023、BW052024、BW052025、BW052026、BW052027、BW052028、BW052029、BW052030、BW052031、BW052032岗位为考核制岗位,分为面试、试工(含技能操作考核)两个考核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成绩占60%。采取考试制方式的岗位:岗位编码BW051001、BW051002、BW051003、BW051004、BW051005、BW051006、BW051007、BW051008岗位为考试制岗位,分为:笔试、面试、试工(含技能操作考核)三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试工成绩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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