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有关规定,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潘丽佳等3人为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7日。

监督举报电话:0431—8987450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附件: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本文来源: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 “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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