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健康总院各院区及分院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招聘考试已经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及拟聘用人员,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8年6月9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6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6月9日为报名第一天)。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6年6月9日。

(四)岗位待遇

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各院区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兴国县人才引进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试用和聘用等程序进行。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预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9日至6月18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和信函报名。

3.注意事项:报名者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完整填写好《兴国县健康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资格审查时一并交至工作人员。

4.报名咨询联系电话:

人民医院院区0797-5317667

中医院院区0797-5322535

妇幼保健院院区0797-7328093

(二)资格审查

6月25日上午08:00—12:00、下午 14:30—17:30,将在兴国县卫生健康总院会议室(人民医院院区门诊一楼)统一对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本人填报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及有关事项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除研究生岗位不划定面试入围比例外,其余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所有岗位考生,无论报考岗位是否存在竞争,面试成绩均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具备体检资格。

3.领取准考证

2026年6月30日,报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兴国县卫生健康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理论考试

时间:7月7日14:30-16: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5.面试

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理论成绩排名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体检费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应聘者主动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进行1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附件1:兴国县卫生健康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

附件1

兴国县卫生健康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本文来源:兴国县卫生健康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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