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湖南省卫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3〕109号),湖南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20〕13号)、湖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相关政策等文件精神,坚持协议履约、编制保障、专业对口、公平公开、人岗相适原则,统筹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规范定向医学生分配安置,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夯实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保障定向毕业生合法权益,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拟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计划(共22名)

湖南省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本科医学生和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本土化公费定向培养专科医学生共计22名,分为两组:

A组: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本科医学生计划8名(两个类别);

B组:本土化培养专科医学生计划14名(五个类别)。

二、拟聘条件及要求

(一)A组岗位拟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2021年与汨罗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签约录取为湖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本科医学生且2026年毕业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汨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5、取得培养学校的本科学历;

6、服从市卫健局党组及用人单位人事安排。

(二)B组岗位拟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2023年与汨罗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签约录取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定向医学生且2026年毕业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汨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5、取得培养学校的专科学历;

6、服从市卫健局党组及用人单位人事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

1、在校期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拟聘方法

2026年毕业的定向医学生凭在校学习情况证明、荣誉证书、资格证及毕业证等到市卫健局人事股报到,全员报到后由市卫健局组织采取量化评分(以学籍档案材料为依据)、考试、考核、选岗、考察的方式进行分配安置。

四、拟聘须提供的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协议书,相关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政审考察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见附件1;

3、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见附件2);

4、市级禁毒大队提供的涉毒查询毛发检测结果(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进行毛发检测,费用自理);

5、市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心理测试合格结果(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6、个人信用报告;

以上资料由学生提供,交市卫健局人事股汇总后交市人社局审核。(上交时间的期限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要求

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伪造、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综合成绩并追究责任。

六、拟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量化评分

采取“基础评分+理论考试成绩+在校综合测评成绩”的方式进行。

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1.基础评分。基础评分细则与本方案同时公示。

2.理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理论考试内容、形式及分值。理论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理论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4.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基础评分成绩×20%+理论考试成绩×40%+在校综合测评成绩×40%

基础评分成绩、理论考试成绩、在校综合测评成绩(学业平均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三位小数。

同分处理规则:理论考试折算分高者优先,在校综合测评成绩其次,仍相同现场抽签。

(二)考核

1.市级禁毒大队提供的涉毒查询毛发检测结果(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进行毛发检测,费用自理,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市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心理测试合格结果(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岗

1、选岗对象

A组: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本科医学生8名(两个类别)。

B组:本土化培养专科医学生14名(五个类别)。

2、选岗要求

①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空余编制数、专业技术岗位需求及医学生所学专业类别,设置22个岗位。

②根据组类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先后顺序选定分配安置单位。(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1.考察原则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素质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考察结果要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2.考察内容和标准

①考察工作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在家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等的表现,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②考察采取座谈和走访等形式进行。座谈对象为:家庭所在地村委(社区)干部、群众、派出所工作人员、家庭主要成员及本人。也可延伸到学校了解其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在校学习成绩、思想作风、履职情况等方面。

七、公示

1、根据考试、考核、选岗、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汨罗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市人社局查阅个人档案、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九、工作纪律

本次工作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负责对考试考核选岗考察拟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本次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十、有关规定

1、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工作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记入汨罗市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参加汨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放弃的,须提前向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提交书面说明,按签订的协议书执行违约责任。

3、所有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定向单位最低服务期限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本科医学生为6年(3年培训时间计入服务期内),省级本土化培养学生为7年(2年培训时间计入服务期内),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整定向单位。

4、2026届定向培养医学生在毕业后三年内(2029年9月)未取得毕业时专业相应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电话:

0730-5258120(汨罗市卫健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730-5234016(汨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定向医学毕业生政审考察表

2、无犯罪记录证明式样

汨罗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9日

附件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定向医学毕业生政审考察表.docx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docx

本文来源:汨罗市卫健系统2026年定向生考核招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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