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的执业资格和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具体以招聘条件为准。25周岁及以下是指2000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6月9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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