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程,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工作,结合辖区人口实际,现拟公开招聘乡村医生3名。
一、公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恪尽职守;具有符合选拔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各项素质;身体健康;近三年来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卫健委关于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行为。并且有意愿长期从事我镇乡村医生工作;
(二)具体条件
(1)报名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是指报名之日前已取得国家认可的正式毕业学历和执业资格等相应资格证书。
(2)年龄男性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基层公共卫生或临床工作经验者、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熟悉莲峰镇各村情况者优先)。
(3)持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乡村医生等医学类相关资格证,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
三、招聘计划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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