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湘江新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激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8.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且未满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6届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条件。);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40个,招聘计划40名。具体岗位、人数、要求见《湖南湘江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说明:1.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26日。(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指198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80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条件;2026届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条件。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2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已列入《202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专业,依据目录进行认定;未列入《202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专业,由招录机关认定。报考人员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4.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执业类别要求相一致。

5.2025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通过相关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6.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7.岗位表中工作经历所要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主要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及所属村卫生室工作经历。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公告为准。招聘环节所涉及排名均在报考岗位内单独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诚信承诺书,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经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rsj/)、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门户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wjj/)公布,招聘公告同步在长沙人才网(https://www.cshr.cn/)、湖南人才网(http://www.hnrcsc.com)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相关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二)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7月27日(星期一)9:00—7月31日(星期五)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网站链接的“湘江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3.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保证照片清晰。

4.资格初审:7月27日9:00—8月1日11:00。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登录“湘江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可再修改信息及改报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资格初审期内完善(修改)信息再次提交。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上传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报名成功人员。

(三)网上缴费

1.报名成功人员必须在8月2日(星期日)17:30前网上缴纳考务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报考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缴费成功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导致被取消的,不可再改报,并按相关规定退还考务费。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请符合条件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于8月3日9:00—17:30到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党群工作处(杜鹃路1060号湘江新区公共卫生中心东头404办公室)持原件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需先缴纳考务费,经审核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的,再办理退费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6日9:00-8月8日9:30,有效报名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8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且加盖公安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代替,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各岗位笔试内容见岗位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后续环节。

3.8月14日开始,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8月17日上午9:00-12:00,到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党群工作处(杜鹃路1060号湘江新区公共卫生中心东头404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

(六)资格复审

1.笔试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人员。各岗位比例控制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递补1次)。

2.免笔试岗位:

有效报名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8月18日通过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且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代替,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经县级人社部门盖章同意);④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原单位劳动合同书、随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记录或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需体现工资发放单位);⑤岗位表中所需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还应提交报考人员本人手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将于2026年8月27日在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门户网站公布。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且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代替,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均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6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含),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八)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九)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及相关要求于2026年8月30日通过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对象以岗位实际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免笔试岗位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免笔试岗位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1次)。

5.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体检及后续招聘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十)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

2.考察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免笔试岗位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1次)。

(十一)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如该单位对应无岗位,则高职低聘。

3.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系统。

4.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本公告由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党群工作处

          0731-88999797

监督电话: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机关纪委

          0731-88999301

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0731-88999135

 

附件:

1.湖南湘江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4.湖南湘江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健康局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7月22日

本文来源:湖南湘江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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