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新区人民医院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计划共3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工作经历、学历和职称的计算时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时间(含)(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5月15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5月15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5月15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

3.专业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6)。

4.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佐证材料(详见附件4)。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需是连续工作时长,截至2026年5月15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行政楼4楼人事科进行报名。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

3.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需签名的地方必须手写签名)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发送至报名邮箱dlxqrsk@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联系电话。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材料内容命名。报考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报考人员应主动联系东临新区人民医院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4.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2026年5月22日17:00,工作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需准备的材料(现场报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近期(6个月内)两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名字);

(2)《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需贴上照片)、《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高中(中专)毕业证原件丢失的,需前往学校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开具学历证明;

(5)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个人信息页、职称信息页、最新执业地点页,如已延续注册的还需复印延续注册页;

(6)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有效期内的),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8)报考人员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到现场资格审查,需委托他人来参加资格审查的,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5)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除证书原件外,需按上述顺序整理好。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诚信报考。

报名时将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试,参考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通知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准考证:5月28日9:00—5月29日17:00,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在东临新区人民医院行政楼4楼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内容:采取答辩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

4.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设置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5.拿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并确认准考证上个人信息、报考岗位等信息是否正确,如不一致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请及时和工作人员联系。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东临新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拟录用人员统一安排定点机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东临新区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复查,核实其资格条件。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录用资格。被考察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3日内提出。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3.递补。如果因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或入职后试用期内辞职的,每个岗位可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个月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东临新区发布”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试用期期间待遇按本院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发放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坚持回避等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报考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本院,全程接受监督。

六、咨询电话

考生报考时有关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0794-8269018。请在9:00-12:00;14:00-17:30期间拨打。

附件:

1.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

3.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样式)

4.工作经历证明(样式)

5.资格审查委托书(样式)

6.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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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

2026年5月15日

本文来源: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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