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满足我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助力贵港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决定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9名。为做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19日至2008年5月18日出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43周岁(1982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岗位,年龄可进一步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50周岁(1975年5月19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在招聘计划表中予以明确。
2.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6年贵港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贵港市所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且在职在编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
11.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职称、职业资格、处罚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线上与线下)、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8:00至5月22日18: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链接:https://www.sydwzk.cn/gxggwjwzp2026)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尤其是学历、专业、工作学习经历、家庭成员信息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专业相同举证。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申请进行核心课程对比,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可将《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3)和本人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学校公章)传真(或直接送达)至资格审查单位,单位同意后,方可通过报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附件2)。
(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18日8:00至5月24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和《计划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电话联系。
3.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存在疑问的及时与资格审查单位沟通,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在5月22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4.特别提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因未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需改报其他岗位时间:2026年5月27日8:00—17:00。原则上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方能开考。取消开考的岗位,应给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改报时间内进行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其他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2026年5月27日17:00前完成。
如同一岗位报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6人的,该岗位需增加笔试筛选,未达36人的(含36人),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参加面试。笔试工作由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为卫生医疗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笔试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三)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系统上下载《2026年贵港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留存,并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A4纸)自行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以备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时使用。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报考证明的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4.2026年普通高校、职业技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5月1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五)考核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照《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后,考察人选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若《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出现2人及以上分数相同者,需参加本次统一面试。
(六)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2026年6月中下旬公布入围面试名单。面试前至少2个工作日由招聘单位向面试人员发出面试通知书,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规则。
2.面试的组织。
(1)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的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进行结构化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考官的组成。每个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含主考官)。由面试组织机关建立考官库,开考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招聘单位以外的考官人数不得少于4名。
(4)面试考生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验证进入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5)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情况透漏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扣减5分。
(6)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
(七)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排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考察人选,若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排第一要素成绩仍相同时,以排第二要素成绩高的确定考察人选,以此类推。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考试(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到市本级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或相关行业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考试(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公示后,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进行递补。
三、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贵港卫健委”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监督电话:0775-4220819。
六、本公告由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6年贵港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
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本文来源:2026年贵港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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