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介绍
营山县中医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营山县委、县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与康复治疗于一体,中西医特色突出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综合医院,是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核心阵地。
资质荣誉与教学定位:先后获批四川省中医药肛肠适宜技术传承与推广示范基地、营山县中医药临床教学培训基地、营山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营山县残疾人康复基地、营山县脑心同治防治慢性病临床基地;是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联体联盟成员单位、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战略合作单位、南充市中心医院医共体单位,也是全县唯一一家拥军示范医院。同时,医院承担着成都大学、四川三河职业学院等多所院校的临床教学与实习就业工作,是区域性中医药人才培养重要基地。
科室设置与中医特色:科室设置齐全,开设有急诊科、肛肠科、针灸推拿康复科、骨伤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肿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治未病科、口腔科、皮肤科、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高压氧治疗室等临床、医技科室共计32个。同时设立多个名医工作室、名科工作室,实现省、市、县级中医重点专科全覆盖,中医药特色优势凸显。
硬件规模与诊疗设备:占地60亩,总建筑面积达8万余平方米;核定编制床位400张,实际开放床位550张,可充分满足全县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诊疗设备先进,配备1.5T核磁共振、螺旋CT、X线数字成像系统(DR)、高压氧舱、腹腔镜、椎间孔镜、关节镜、胃肠镜、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皮秒激光治疗仪、舒敏之星治疗仪、生发仪、水光治疗仪、毛发检测仪、肺功能检测仪、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全自动免疫化学发光分析仪、彩色多普勒(彩超)、二十四小时动态心电图仪、四十八小时动态心电图仪、经颅多普勒(脑血流图)、骨密度检查仪、胶囊胃镜等先进诊疗设备1000余台(套),同时配备多种专业中医诊疗设备,中西医协同发力,为患者提供精准、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招聘岗位一栏表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0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2日—5月18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02报名地点
营山县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
(医技综合大楼九楼901室)
报名所需资料
1.个人简历。
2.《营山县中医医院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2,双面打印,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
5.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规培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等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证照及复印件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属于优先招聘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要仔细查阅《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职责、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有关备注事项等,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
03特别说明
1.全日制本科护理专业毕业生可放宽,无需提前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医院招聘考核。
2.全日制本科护理专业考生若通过本院招聘笔试、面试、技能考试、体检、考察与政审、公示等综合考核,可先行进入拟录用备案名单,暂不予正式办理入职录用手续。待2026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6 月中下旬)正式公布后进行核验。成绩合格达到国家划定分数线者,医院予以正式录用、办理入职相关手续;成绩未合格、未通过国家分数线者,本次招聘资格自动作废,不予录用,也不再递补。
3.全日制本科护理专业毕业生报名时未能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需签订知情同意书。
0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技能考试、笔试及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和团队协作能力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岗位所需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反应灵敏,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相关条件,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岗位明确的年龄、性别、身高、证照等其他要求(护士岗位要求形象好、气质佳、沟通能力强,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提供虚假证件、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
2.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考核方式
(一)结构化面试
1.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低于或等于3:1的,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均进入面试。
2.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大于3:1且低于或等于10:1的,先根据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筛选评判标准为个人获奖情况、综合能力等,按与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责任感与进取心、组织协调、专业知识等方面能力和水平。
(二)笔试加结构化面试
1.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大于10:1的,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3.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
(三)技能考试
1.凡参加临床护士及导诊护士应聘者进入面试入围人员,均须参加技能考试(技能考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考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技能考试和面试时间为同一天。
2.技能考试采取现场考核形式,主要测试《护理基础技能操作》。
3.笔试、面试、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请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加入招聘QQ群(1097654556),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或报考者没有加入QQ群导致消息滞后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体检
1.所有测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体检人选。
2.本次招聘由我院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按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纳入体检标准,但有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疾病的,判定体检不合格。参检人员经本院专家论证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通知7日内在我院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并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拟体检人员。
4.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七、考察与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作为政审考察依据。
2.本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基本条件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1.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由本院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以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本院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本院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2.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以本院通知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逾期(以本院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十、待遇与管理
1.聘用人员为医院编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医院现行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薪酬待遇,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医院编外人员相应福利待遇,服从医院岗位调配及工作安排。
2.具体事宜,应聘者可在报名时现场咨询陶老师。
十一、其它事项
1.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报名应聘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招聘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纪律者取消报名应聘资格。
4.本公告由营山县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陶老师:15181757567;伍老师:18380707180
监督举报电话
院纪检监察室:0817—857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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