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各项任务,切实保障辖区群众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根据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业务发展实际,现面向平川区范围内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择优聘用优秀医务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公共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共1名,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工作耐心细致,志愿扎根乡镇基层服务群众。
3.身体健康,符合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体检标准,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
4.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医疗卫生行业违规执业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薪资待遇面议。
(二)岗位专业要求。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公共卫生管理相关工作,持有公共卫生相关资质或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证书。
(三)年龄要求。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4月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招聘流程:简历投递→简历筛选→面试→体检→签订合同→入职。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需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9日。
5、应聘人员须知:平川区宝积镇卫生院将通过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报名截止后7日内未收到面试通知的,视为简历筛选未通过,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6、咨询电话:0943-5933456(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本文来源:宝积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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