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药剂人员1名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人诚实,作风正派。

(二)遵纪守法,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有团队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需要。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五)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

(六)具有药士及以上资格证。

(七)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

福利待遇: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社保、公积金。

简历投递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港口区企沙中心卫生院邮箱或复印件交港口区企沙中心卫生院人事科(门诊住院综合楼6楼)。

01简历命名

姓名+专业

02联系方式

13807707481 小韦

咨询电话请于上班时间内拨打,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03招聘邮箱

gkqqszxwsy@163.com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4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文来源:【招聘】港口区企沙中心卫生院药剂岗位人员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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