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实施办法》(桃组联〔2024〕3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县医共体运营中心(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桃花江镇卫生院面向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公开选调9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桃江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录用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计划及要求

(一)选调计划。

2025年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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